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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下月施行新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法

2019-01-13 01:362550
上海海关下月施行新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法:上海海关下月施行新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法
从上海海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经修订后已于日前出台,从4月1日起,上海海关将正式施行该《办法》,目前各项前期工作已基本就绪。

企业分类管理是海关根据企业诚信记录采取差别管理措施,倡导守法便利。这是海关总署自1999年6月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完善。《办法》修订工作历经一年半时间,出台前结合了海关管理实践,并经多次征求企业意见,特别是网上征求管理相对人意见。

据上海海关新闻发言人、上海海关副关长陈旭东介绍,与海关最初实施的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相比,即将施行的《办法》有三个显著变化:第一个显著变化是,新《办法》增加了企业管理类别:即在原有的A、B、C、D四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了AA类管理类别。海关根据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第二个显著变化是,新《办法》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关企业。也就是说,从4月1日起,报关企业也将纳入到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体系中。第三个显著变化是,新《办法》还按照“统一、规范、配套”原则,制定了通用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对全国海关实施的不同通关便利措施予以整合,统一和规范了海关执法。比如,此次新分类管理办法同时将海关以往出台的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便捷通关制度适用的通关便利等措施,吸收归并其中,实现了海关各项通关便利措施的整合和统一。《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明确,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同时,此次颁布的《办法》同时明确了海关与商界的合作伙伴关系,并将中国海关签署的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转化为国内制度。

陈旭东表示,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是中国海关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也是建立海关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里程碑。《办法》运用守法便利原则和信用管理、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理念及管理方法,对海关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予以了制度保障。对企业而言,海关通过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对高类别的守法企业,简化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降低通关成本,这将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效益,将有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而海关有限的监管力量将主要用于对低类别失信企业的严密监管上,让企业体会到不守法或不诚信行为将付出的代价,这将有力促使企业规范其进出口行为,同时也将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教育和预防作用。

为了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前一阶段上海海关已多次召开政策宣讲会、企业座谈会,印发了宣传手册,调整了上海海关门户网站的相关栏目,走访了相关企业,开展了调研摸底,并进一步加强了与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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