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8月1日施行

2020-07-03 08:421360全媒记者 王有哲 特约记者 李鑫中国水运报

记者从《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正式颁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福建海事局共同起草、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实行的《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8月1日生效,该《办法》为福建首部渡运管理地方规章,依法规范了渡运管理活动,对打造安全、便捷、舒适的渡运公共交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办法》共7章49条,明确了渡运管理工作“安全第一、方便群众”的总体工作原则和公益化发展属性,在渡船标准化、船员适任化、渡口规范化、运营企业化、管理法制化方面提出了具体标准,为提升新时期福建渡运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路径。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规定,“应将渡运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将公益性渡口、陆岛交通码头、渡船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纳入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应当保障经费投入,将渡运管理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规划方向和资金支持上加大了渡运公共交通体系的支撑力度,坚持保障渡运民生需求和客运优先,确保渡运服务质量和价格稳定,让乘客享受安全、放心、舒适的渡运服务。

此外,《办法》一大亮点是,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渡运安全管理原则,厘清了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突出了客渡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定了交通、海事等单位的部门管理责任,同时针对《办法》相关规定还设定了专门罚则。

点赞 0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分享 1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