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青岛海事法院发布“海事云司法”十大典型案例

2020-07-07 14:25650青岛新闻网

7月7日,青岛海事法院采用“云发布”形式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海事云司法”推进情况和“海事云司法”十大典型案件。

据介绍,“海事云司法”包括“云诉服”“云审判”“云执行”“云管理”等4大项。其中“云诉服”主要包括“云立案”“云调解”“云鉴定”“云接访”“云送达”“云公开”等6个子项;“云审判”主要包括“云会议”“云开庭”“云取证”“云宣判”“云救助”“云旁听”等6个子项;“云执行”主要包括“云实施”“云听证”“云拍卖”“云委托”“云发布”“云支付”等6个子项;“云管理”主要包括“云办公”“云监管”“云监督”“云党建”等4个子项。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可以通过青岛海事法院官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青岛海事法院微信公众号、青岛海事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微信号)、山东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诉服大厅服务电话等多种途径对接、参与“海事云司法”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青岛海事法院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管理等海事司法服务的各个场景,打通了全流程网上办公办案各个环节,在深化诉源治理、提供便利诉讼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海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共受理案件2361件,结案2008件,借助“海事司法云”,平均办案天数同比减少了60天,是去年同期审理天数的一半。

下半年,青岛海事法院将积极参与山东高院组织的“百千万云庭活动”,计划利用互联网开100个示范庭,50场“云交流”和100场“云评优”。互联网庭审数量达到50场时,举办网络庭审网上交流会,由全院法官参与针对网络庭审规范、技术应用等问题,集中研讨,共同提高。达到100场时,推选出10场优秀的云庭审判团队,在网上进行交流和总结。继续扩大海事云司法的深度与广度,扩大海事云司法的影响力,努力做到院庭长率先使用、员额法官全员使用、覆盖海事司法所有场景,每个示范庭都能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调解员、监督员参与,接受监督与评议,在自有平台和媒体上公开并组织评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海事司法水平。

“运用互联网技术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海事审判承担的历史使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海事司法中继续使用并扩大线上海事司法‘云模式’,实现诉服、审判、执行、管理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法院的线上司法工作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确保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海事司法工作提质增效,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伟表示。

据介绍,这次发布的“海事云司法”十大典型案例体现了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全覆盖、涉外案件与国内案件的全覆盖、实体审理与程序审查的全覆盖、院本部与派出法庭的全覆盖、院领导与庭长、普通员额法官的全覆盖。

青岛海事法院发布“海事云司法”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院领导带头互联网庭审,当庭调解八起海上运输系列纠纷案

被告山东某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拖欠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运费的八起海上运输系列纠纷案,涉案总标的达620余万元。副院长独任审判,互联网庭审中当庭调解。圆满化解纠纷,有力保障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让企业感受到了疫情寒冬下的司法温情,真正做到了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案例二:执行局实现我院首次出海在线直观展示商品、首次网络直播拍卖船舶案

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又能向所有竞买人平等公正地传递了船舶信息,我院首创对拍卖船舶进行无人机航拍,专业VR技术直播现场验船,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向全国各地的买家展示拍品,并邀请专业验船师在线答疑,为船舶成功拍卖奠定了基础。之后我院首次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拍卖该轮,全流程网上进行。经过20次延时,“正和58”轮成交价,成交价2888万余元,溢价1272万,溢价率高达78.7%。

案例三:海事庭互联网召开债权人会议,一刻钟完成3000万分配方案

海事庭以互联网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集兴翌庆”轮的船舶拍卖价款进行分配,系我院首次。会议跨越四省、联通八方,整个会议一刻钟完成,近三千万元真金白银分配方案当日裁定,当日分配到位,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审判质效。

案例四:海商庭互联网审判助力跨洲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审结

海商庭通过互联网审理一起横跨亚洲、太平洋、印度洋、非洲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律师及合议庭成员分别位于三省三市,案件得以顺利开庭并当庭宣判。

案例五:审监庭互联网审判中连线以色列,破解跨国取证难

该案为我院首例互联网审判案件,具有涉外因素,在庭审中首创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当庭展示远在以色列的涉案货物现状,有效破解了影响该案审理周期的域外取证难、公证认证耗时长等难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案例六:立案庭利用互联网平台再审审查案件听证会

立案庭依法对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再审审查案件举行听证会,系利用互联网庭审模式办理的首起再审审查案件。再审申请人、代理人、被申请人通过法院发送的网上庭审链接地址及庭审码,运用自己的电脑或手机直接参与庭审。

案例七:日照法庭敲响派出法庭互联网审判第一锤,合议庭成员异地参加庭审

原告日照港引航站诉被告日照某船代公司、牛某船舶引航合同纠纷案中,因两被告均下落不明,通过公告送达,确定于2月11日开庭审理。为顺利审理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日照法庭克服技术人员和设备困难,成功实现派出法庭的首起互联网审判,原告与人民陪审员均异地参与庭审。

案例八:海法庭互联网庭审高效办案、当庭审结、当庭执结

威海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方式当庭调解一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将调解款项通过微信方式当庭给付,并通过互联网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展示付款记录。实现“互联网开庭+当庭审结+当庭给付”一步到位,高效办理海事涉民生案件。

案例九:东营法庭采取视频方式解除船舶扣押

东营法庭在一起解除船舶扣押案件中,基于疫情防控,采取视频通话、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的形式,向船东宣读、出示解扣文书,监督船东自行撕下船上的扣船文书及封条,第一时间与海事部门电话沟通确认,寄出解扣船舶扣押的文书,保证了整个解除船舶扣押工作的顺利和严谨。

案例十:烟台法庭互联网庭审特邀人民调解员旁听

烟台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进行了一次本诉与反诉两案合并审理的网上庭审,案件各方代理律师均通过互联网参加庭审、无一缺席,特邀人民调解员也通过互联网全程观摩庭审。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搜船APP内阅读

让船舶交易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