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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 资金奖励 水利部出台办法强化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

2021-01-13 17:271400全媒记者 康承佳中国水运网

1月13日,记者从水利部获悉,为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增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效果,在总结以往河长制湖长制激励措施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水利部对河长制湖长制激励措施及实施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推出了《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对每个激励市(地、州)、县(市、区)通过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具体可由激励省份的省级水利、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经费使用方向并予以实施。

记者还了解到,修订后的《办法》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综合考虑区域平衡及发展差异等情况,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将予以适当倾斜。在名额分配方面,水利部组织对各省份予以赋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排名,同等条件下,激励名额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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