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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厦门海事局构建二级动态安全监管中心

2021-03-02 16:581250全媒记者 王有哲 通讯员 蔡修权中国水运网

为全面深化海上交通安全监管模式改革,构建全要素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近日,厦门海事局探索开创“虚拟机构、实体运作”模式,构建并运行机关基层二级动态安全监管中心,取得积极成效。

二级动态安全监管中心由局机关动态安全监管中心和基层动态安全监管分中心组成。局机关动态安全监管中心由指挥中心牵头,依托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中心)及现有执法资源,搭建统一的执法一体化工作平台。基层海事处因地制宜,整合政务窗口、现场执法和应急值班等执法资源,构建动态安全监管分中心。

以动态安全监管中心为引领,整合机关、基层、和外部辅助执法资源,打造执法合力,形成“职清责明、响应灵敏、集中统一、环环相扣”的动态执法格局,有效发挥二级动态安全监管中心信息管理、任务组织、监督控制、统筹协调、应急指挥功能作用,实现“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管、全过程控制”,持续营造高压威慑。

2月22日19时,局机关动态监管安全中心VTS电子巡查员在巡查厦门市第二东通道建设重点工程水域,发现该水域一艘船舶动态异常、未开启AIS设备、多次甚高频呼叫无应答。经联调远程视频监控(CCTV)识别,确认该船为“泓XXX9”轮。局机关动态监管安全中心立即通过现场综合执法系统平台,将该违法线索、收集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发送同安海事处动态安全监管分中心,分中心迅速响应,利用信息化手段查询其船舶数据、航行轨迹、船舶报告、AIS及安检、防污染、船员适任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派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登轮对“泓XXX9”进行登轮现场勘验、调查取证,针对船舶涉嫌未保持AIS设备、未保持守听VHF等违法行为,开具《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依法暂停船舶施工作业,同时,通报相关工程项目部,督促加强项目所属施工船舶管理,消除施工作业隐患。

集约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率,二级动态安全监管中心试运行至今,厦门海事局已累计查处违法行为30件,均已立案调查,精准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下一步,厦门海事局将全力推动二级动态安全监管中心有效运行,建设落实落地,发挥电子巡查主线作用,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现场监管”工作模式,做好与“水上大交管”、陆海空天一体化保障体系建设衔接,确保海事监管履职“全面、精准、高效、智能”,推进海事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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