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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系统思维 全力推进高质量船员队伍建设

2021-04-11 14:56880杨善利中国水运报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建设高质量船员队伍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更需要我们身处这个行业的每一个人担当使命、加强研究、肯于作为,坚持凝心聚力、系统思维、全力推进,为实现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船员是资源也是保障

船员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船员是推动水运持续健康发展的第一资源,二是船员是推进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

航运业承担了超过80%的世界贸易运输,我国当前的国际贸易总运量90%以上也是通过海上运输来完成的。毋庸置疑,船员是水上货物运输的主要生产力,是海上物流链畅通稳定的重要保障,关乎水上交通运输的发展质量和安全水平,在促进航运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应对疫情的通行限制措施,但全球仍有约160万船员服务于超过6万艘国际航行的船舶上。正是由于全体在船船员的自我奉献、坚守岗位,承担了疫情期间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间水上物流的持续供应,才保障了疫情期间全球基本生产生活的持续稳定。

此外,船员的技能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乎水上人命财产和海洋环境安全。国际海事组织将2021年世界海事日的主题确定为“海员:航运未来的核心”。船员对于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正在被行业和社会愈加广泛认识,因此,打造一支适应航运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船员队伍,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推动水运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船员发挥推进重大国家战略实施重要保障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先行”“两种作用”。加强海洋开发利用,推动海运经济发展是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船员是海洋经济开发和水上交通运输的先行者,是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保障;《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了“打造素质优良的交通劳动者大军”的要求,船员队伍是交通劳动大军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船员队伍的稳定健康发展,对于促进交通领域平安顺利发展,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必不可少。

航运是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要方式,保障长江黄金水道、沿海航运等内贸航运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水上运输的主要从业者“船员”的技能和素质的整体提升。船员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历史新征程中发挥着关键性、基础性的保障作用。

规模与素质取得长足进步

我国船员队伍规模总体充足,市场运行基本平稳。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注册船员1,716,866人,同比增长3.5%,其中女性船员258,896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592,998人,沿海航行船舶船员215,185人;内河船舶船员908,683人。船员队伍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船员队伍从业人数能满足我国水路运输运行和发展需要。

目前,我国共有持有有效船员培训许可证的船员培训机构219家。各职务船员单次岗位适任培训能力为船长(无限航区)1840人,轮机长(无限航区)960人,三副(无限航区)19560人,三管轮(无限航区)16000人,值班水手9240人,值班机工8880人。船员培训能力储备充足,船员队伍市场供给稳定,长期稳定发展的产能市场充足。

船员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国船员队伍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整体上满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要求的适任能力标准。

船员管理法规体系不断健全。近年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主动作为,全面履职,不断建立健全船员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建成了涵盖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权益保护和船舶配员各角度,覆盖船员整个职业生涯环节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了船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持续上升,船员队伍整体权益保护不断完善。

船员职业国际影响力不断攀升。我国船员外派规模长期位于全球船员供给国家前列。全球已有27个国家和地区与中国互认或单边认可中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国际影响不断攀升。

发展水平与交通强国建设需求尚有差距

虽然我国船员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船员队伍发展仍存在不平衡、不适应的现象,与实现交通强国发展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船员队伍结构性失衡,长期发展后劲不足。尽管我国注册船员队伍体量较大,但活跃船员不足一半,占比偏低。毕业生在船服务时间降低,流失率居高不下。三副、三管轮、二副、二管轮等操作级船员流失严重,弃船上岸、另谋职业现象比较突出。船员队伍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高级船员的平均年龄呈上升趋势,特定船种的船员短缺现象明显,高端航海人才略显紧缺,对航运企业用人造成一定影响。

船员个体素质分化,队伍整体竞争力不强。我国船员存在英语语言运用能力不足、跨文化沟通能力有待提升的现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法制观念、安全责任不强的问题,部分船员对职业缺乏热爱与尊重,契约精神缺失,理解运用法律知识存在欠缺。

从业综合回报偏低,船员职业归属感不强。当前,我国船员市场社会化、个体化现象严重,航运企业、海员外派机构自有船员比例持续处于低位。叠加我国航海文化不浓厚的现状影响,船员对自身职业的认同感、对企业的归属感也相对较低,尤其在就业过程中未能获取足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而导致对职业发展的期望值不高。船员的综合收入和社会地位都偏低,与其付出不成正比,与以往船员的社会地位存在严重落差,导致船员职业吸引力不断下降。

职业服务体系滞后,船员身心健康保障不足。港口船员福利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新建港口开埠时未考虑将船员福利设施纳入配套建设范围,船员下地、就医、家属探访十分不便,到港海员难以享受到快捷、便利、符合其实际需求的福利服务资源支持。船员工资支付“两张皮”、不签订船员劳动合同或上船协议等现象还存在。过度的船员社会化导致船员群体维权意识不强、依法维权能力不足。特别是在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复、我国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船员职业面临换班难、超期服务等现实难题,船员群体面临极大的身心压力。

亟需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

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是系统性工程。笔者经过系统调研和深入分析,有以下5点建议:

发挥部门和社会合力,协同夯实高素质船员建设基础。高素质船员队伍的建设需要从教育培训、劳动保障、文化宣传多个方面共同着手,涉及多个部门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保障。交通运输部正在积极推进与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的指导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的20项措施,着力协同部门合力,凝聚社会共识,全面拓宽船员培养渠道、提升船员职业素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优化船员服务、保障船员权益和培育航海文化,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完善规划和制度配套,科学把握高素质船员顶层设计。研究出台《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21-2035);研究推动《船员法》立法工作;深入开展履约研究和法规梳理工作,以《海上交通安全法》配套法规和规则建设为契机,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行业需求,以改革思维优化船员管理法规框架,在破除阻碍高质量船员发展的制度约束的同时,优化我国履约法规体系,并同步改革船员证书体系,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以稳定完善的法制体系保障高质量船员队伍建设。

深化准入和培养改革,精确引导高素质船员发展路线。大力推进船员培训考试“放管服”改革,从制度层面保障船员考试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考试”。切实发挥考试的“指挥棒”作用,打通船员考试“学、考、用”环节。加快推动试题库建设改革、考试专家委员会设立、重点航海院校校内考试成绩与适任考试成绩等效认可等工作。

联合相关部门推动航运企业切实履行船员培养主体责任,推动航运企业及海员外派机构不断提高自有船员比例,通过监管手段和政策鼓励引导航运公司逐步建立起自有、稳定的船员队伍。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航海教育资源和教育模式,鼓励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等模式定向培养船员,促进高端船员培养。强化工学结合,构建符合船员培养成长和职业发展特点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培训机构、航运企业、海员外派机构等主体齐抓共管的船员培养机制。

健全保障和服务体系,有效提升高素质船员职业保障。逐步完善船员职业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出台船员培训、见习补贴政策,扩大船员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惠及面。推动相关部门研究出台适应船员职业特点的统一社保缴交制度、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深化船员初、中、高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确保船员技术职称领域“公平、公正、公开”。推动统一船员劳动合同范本在更广泛范围内得到有效应用,让船员更加有获得感和安全感。为高素质船员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协同人社部门推进《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事宜,保障船员体面劳动,提高船员船上工作生活条件和增强作业安全保护。

以面向船员职业提供完备有效的职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为切入点,搭建船员职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全国总工会,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暴露出的现实问题,推动采取远端船员身心健康监测、保护和医疗等有针对性措施着力加强船员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人文关怀。加快港口船员福利设施规范化建设。结合信用社会建设,完善船员市场诚信管理体系,推动行业自律。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大数据研究应用,编制年度《中国船员发展报告》。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的建设及作用发挥,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服务船员队伍发展。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时代海上劳动关系,多方协力保障我国高素质船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加强宣传和文化培育,营造良好高素质船员社会氛围。统筹行业资源,开展船员职业宣传,促进公众广泛关注船员这个群体。借助“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寻找最美海员”“中国船员高质量发展论坛”等活动载体,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船员的价值和贡献,展示船员风采。培树船员模范典型,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爱国、进取、敬业、奉献”的海员精神,激发船员的职业荣誉感,引导船员队伍为交通强国、海洋强国、航运强国建设建功立业。推动航海知识进中小学教材,加强青少年航海文化和海洋文化教育。鼓励各地建设航海文化教育基地,组织航海夏令营、实习船出访、航海和海洋文化主题活动等。组织力量创作与船员、航海相关的文学、戏剧、影视、绘画等文学艺术作品。

(作者单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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