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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失效3个月内可以继续在船任职吗?

2021-05-18 17:0116120全媒记者 周柳洁中国水运网

近日,本报微博收到船员朋友私信询问: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失效3个月内可以继续在船任职吗?

记者咨询相关海事工作人员表示:“20规则”给与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3个月的缓冲期,是对在船任职船员办理证书再有效提供的一种便利,根据“20规则”相关要求,船员可以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并不意味着在此三个月的缓冲期内依然可以在船上任职,船员任职期间其适任证书应当处于有效状态。

具体法规依据如下:

1.《船员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2.“20规则”第十九条: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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