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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集团创始人林恩强再遭105项指控

2021-06-27 10:49390国际船舶网国际船舶网

根据路透社的消息,新加坡石油大亨林恩强(O.K. Lim),兴隆集团Hin Leong Trading创始人和所有人,除因大量伪造文件并掩盖与新加坡石油投机相关的重大损失外,又被检察官指控了105项额外的罪名。

O. K. Lim 今年 4 月离开新加坡国家法院

据路透社报道,周四,新加坡国家检察官向其提起了 105 项包括企图欺骗和共谋欺诈的新指控,总金额达 22.3 亿美元。

此前,林恩强曾被指控伪造记录并隐瞒与新加坡石油投机相关的重大损失,在这起丑闻之前,Hin Leong Trading.是新加坡的主要贸易公司之一,它还包括一家油轮子公司和一家燃油子公司。

去年4月,有消息称,Hin Leong Trading.的创始人隐瞒了约8亿美元的石油投机损失。

林恩强随后在新加坡被捕,并被控欺诈罪,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和罚款。

该公司正在清算中

试图重组财务状况不佳的 Hin Leong Trading于 3 月破产,债务总额为 400 万美元,然后开始清算该公司。

对林恩强的新指控是在去年和今年4月对创始人提出的其他25项指控的基础上增加的。

此外,据称林恩强欺骗了 14 家银行,其中几家已起诉了他、他的孩子和 Hin Leong Trading 的一名员工。

目前Hin Leong Trading 旗下的多家公司已被依法管理,新加坡法院已批准对Hin Leong 和林氏家族在该集团中的活动进行清算。

银行正广撒网以弥补Hin Leong Trading倒闭造成的损失

新加坡是许多炼油厂的贸易和采购部门、贸易公司(包括石油巨头)的所在地。

充满活力的石油行业随后为银行和保险公司创造了商机,后者是石油公司为维持石油贸易必不可少的组成成分。

而作为世界领先的石油贸易中心之一的新加坡,目前正因为去年Hin Leong Trading.倒闭引发了许多法庭案件可能失去原有地位。

Hin Leong 倒闭导致新加坡当地石油领域发生严重破裂状况,该国的石油贸易和航运界被迫进入混乱局面。

向Hin Leong提供数十亿美元贷款的银行,现在正利用新加坡法院来弥补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不仅针对这位破产的商人,还针对与兴隆事件无关的众多船东、贸易商和货主,所以他们现在正因参与燃油市场而陷入了巨大崩溃的噩梦.如果不加以制止,最终可能导致银行、船东、贸易商和供应商之间数十年建立的信任的微妙交易生态系统崩溃。

目前在新加坡法院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与原始提货单 (OBL)、信用证 (LC) 和保函 (LOI) 相关的索赔。

这三种文件的官司非常复杂。

那些精通石油行业的人经常使用LOI代替OBL 以确保石油买卖各方之间及时付款和货物卸货,而现在,这些已经受到了法庭的质疑。

诉讼涉及的银行包括大华银行、华侨银行、荷兰国际集团、渣打银行以及一些国际航运的知名企业,如Navig8、Maersk和Scorpio。

许多石油公司,包括国企、大型私企和一些较小的贸易公司,都被拖入了这个有争议的案件中。

这些公司都各自选择了新加坡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出席法庭。

从表面上看,首先,当把一个石油贸易交易拆开孤立的分析时,信用证开证行在拥有 OBL 时可以合法地以所谓的错误交付为幌子追捕承运人。

但银行诉讼的理由与上述惯例大相径庭。

向卖方开立信用证的买方银行现在正试图推翻上述基本原则,它提出质疑,为什么公司首先使用信用证作为贸易信用抵押物?

信用证开证行向卖方发证的原因是因为它承诺承担买方的不付款风险。

现在新加坡法院发生的事情是,信用证开证行在未能从作为买方的兴隆那里获得付款后,正在寻求各种可能方式向交易流程中的其他各方追讨应付款项。

其次,似乎通过将贸易链分成不同的部分,法院可以简单地忽略银行是如何获得 OBL 的,例如相对于关注卖方兑付其信用证 LOI,信用证签发行持有 OBL 并知道已经卸货,他们开始将目光转向承运人,认为其错误交付并威胁扣押船舶

此类诉讼案件中不幸的参与者是承运人,是船东,而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将责任推回给卖方,在许多情况下,卖方已经向船东提供了LOI。

自从Hin Leong倒闭的消息传出以来,这种情况已经发展了将近一年。

许多卖家现在发现即使他们与Hin Leong一案无关,自己也被无辜的诉讼和巨额索赔所吞没。

数十家老实的卖家正同时面临着承运人的索赔和货物丢失的问题,而信用证开证行如果诉讼成功,将免于承担买方不付款的风险。

随着诉讼的进行,贸易商和船东越来越担心,越来越多的人在问信用证开证行的真正作用是什么。

这种混乱情况引发了新加坡石油贸易界的深切关注,许多人现在都开始质疑让银行首先通过签发信用证来介入买卖双方的目的。

这些作为信用证开证行,面临着买方未付款的情况的银行,正在充分利用保护所有 OBL 持有人的法律向承运人索赔。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石油业消息人士表示,“为确保各方有平等的战斗机会和伸张正义,新加坡法院必须不能只看目前双方呈现的证据,仔细审查整个交易流程中的事件顺序,并询问信用证是否签发的基本问题:在买方违约时,银行是否应该承担损失。

信德海事网 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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