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非法采砂致船沉人亡

2016-11-09 19:085170搜船网搜船网

近年来,淮河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给河道防洪、航运和水生态造成安全隐患。10月26日,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因非法采砂而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被告人武兵(化名)、武闻(化名)、苏力(化名)等3名男子为非法牟利,合伙购买一艘货船改装成采砂船,在没有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和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淮河淮南段潘集区祁集镇黄岗水域非法采砂。 2014年12月23日,苏力通过电话与无证运砂船船主常强(化名)联系买卖河砂事宜。

由常强于当晚10点半将运砂船开往3人非法采砂的地点与采砂船绑定后进行采砂作业至次日早上。期间,因武兵等人均未持有相应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采砂船、运砂船均未取得船舶检验、登记等证书,两船操作人员均未能做到均匀装载,所装的黄砂集中于运砂船货舱中部,且载荷超过船体总纵强度的承受能力,造成运砂船断裂、沉没,常强落水死亡。

运砂船沉没后,武兵、武闻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未拨打报警电话和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求助,擅自将采砂船驶离事发地点,后由苏力将该采砂船变卖。经地方海事局认定:非法采砂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非法运输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3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的家属40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兵、武闻、苏力在非法采砂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1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3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3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拘役五个月。

来源:安徽法制报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搜船APP内阅读

让船舶交易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