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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地规则》生效

2017-01-03 13:081160解放日报解放日报

  来自上海海事大学消息,1月2日,《极地水域船舶作业国际规则》(简称“极地规则”及其相关国际公约修正案正式生效。



  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副院长陈宇里介绍说,极地水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一直以来都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热点水域,“船舶通过北极水域,可以大大地缩短亚洲与欧洲、亚洲与北美洲之间的航程。



  随着极地水域冰融化的逐年加剧,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船舶通航极地水域将成为常态。

因此,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安全和极地区域自然环境保护一直是国际海事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有效保障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安全与极地自然生态环境,2014年11月起,国际海事组织(IMO)召开多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具有强制性的《极地水域船舶作业国际规则》(简称“极地规则”及其相关国际公约修正案。



  极地规则指出,船舶航行于极地水域将会面临十大危险:冰、低温、救援缺乏、积冰、高纬度、气候恶劣、经验缺乏、极昼极夜、环境敏感与偏远等。

极地规则内容几乎涉及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所有方面,包括船舶设计和建造、消防救生、航行安全、配员、船员培训和环境保护等。



  陈宇里表示,极地规则是IMO首个兼顾安全和环保内容的专项规则,“不同以往的专项规则,履行极地规则不是一个或两个海事主要业务部门的任务,而应是所有海事主要业务部门都应协调应对和履约。

他同时指出,规则只适用于极地水域内的船舶,与船舶的种类无关,只要船舶不航行在此区域,就无须按规则的要求营运。



  “极地规则生效后,我们将为极地航行海员的强制培训做好准备工作,成为中国首家极地航行培训机构,培养更多极地航行人才,为中国的极地战略和航运强国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陈宇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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