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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排污国标再征意见

2015-06-16 09:493350环保部环保部

  根据环保部官方网站日前发布的消息,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以下简称新标准)近日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以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

新标准若正式颁布实施,将填补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



  据悉,新标准将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相当于汽车发动机和非道路发动机的第二阶段排放控制水平,与我国船机排放现状相比,PM排放将削减70%左右,氮氧化物排放将削减20%以上; 第二阶段相当于车机和非道路排放的第三阶段控制水平,PM和氮氧化物将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分别进一步降低40%和20%。

和发达国家相比,第一阶段和目前欧洲实施的标准相当,第二阶段和美国第三阶段实施的标准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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