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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海事局致辖区航行船舶的安全提示

2020-06-25 13:22530二三里资讯葫芦岛
辖区航行船舶和船员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和天气逐渐转暖,葫芦岛辖区渔业生产逐渐恢复,海上渔业船舶逐渐增多。

根据2020年3月5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通知,本年度渤海休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预计在休渔期前后将迎来渔业捕捞旺季,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渔船经常出现穿越航道、抢过船头、集中作业等问题,给海上通航安全带来较大影响。

为进一步推动树立安全理念,提升安全意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障辖区船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建议,供广大船员朋友、从业人员参考:

一、遵守避碰规则,履行值班职责

航行中运用多种手段保持正规瞭望,避免过分、盲目依赖电子海图、雷达等助航设备,加强对无AIS渔船、位于雷达盲区以及大风浪条件下雷达回波弱等局限性的警惕;了解航线附近渔业船舶作业区域分布情况,熟悉渔业船舶号灯号型意义;保证充分的交接班,避免疲劳驾驶,必要时增加瞭望人员或请船长亲自指挥操纵,雾航时及时鸣放雾号。



二、加强商渔沟通,保持安全航速

熟悉渔船作业方法,掌握作业动态和规律,充分采取声、光、电等有效手段,保证与渔船的沟通联络畅通。

在渔业作业区航行时,应及时收听海事管理机构、VTS等播发的安全警示信息,并以安全航速行驶,尽可能早让、宽让渔船,并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减速、停车、倒车、转向等有效避让措施。



三、做好设备养护,科学制定计划

及时做好救生、消防、导助航等重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工作正常。

及时更新海图、航路指南等航海图书资料,在制定航线时要尽可能避开渔船作业区、渔业养殖区等,预留富裕的安全距离,避免与渔业船舶发生紧迫局面。



四、完善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有针对性地将商渔船碰撞应急处置列入船舶日常演练范围,总结以往商渔船碰撞事故经验,强化内部培训,按照预案要求,以险情发生、事故报告、组织救援等顺序开展。

切实通过实战提高船员处置海上突发险情、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生商渔船碰撞和险情事故,确保快速有效处置。



葫芦岛海事局

2020年4月2日

葫芦岛海事局致辖区航行船舶的安全提示-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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