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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河载运或拖带超限物体许需提交哪些材料?

2021-04-30 16:341930全媒记者 周柳洁中国水运网

近日本报微信收到船员朋友私信询问:办理内河载运或拖带超限物体许需提交哪些材料?

记者咨询相关海事工作人员表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内河载运或拖带超限物体申请书》(一式两份);

2、拖轮及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技术资料(提供材料清单目录)

3、载运或拖带方案;已制定安全与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

4、实施拖带的拖轮清单和拖轮租赁合同或协议(租赁时)

5、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6、已通过评审的拖带作业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7、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必要时)

8、专项护航方案(必要时)

9、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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