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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油品非国营贸易出口权为何花落舟山?

2020-08-03 13:39550特约记者 林上军中国水运网

7月29日上午,浙江自贸区管委会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会上,管委会相关负责人重点提到:自贸区内企业——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取得全国第一张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质。

就在20天前,浙石化获批油品非国营贸易出口权的消息刚传出时, 业内人士就说,这是五大央企(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以及中航油)之外首个获此授权的民营炼化企业,预计浙石化将很快与这五家企业一同出现在今年第三批成品油出口配额的发放的名单中。

舟山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这是浙江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浙石化继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和配额、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后又一个重大政策利好,是浙江省委省政府、舟山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精神,围绕战略定位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的可喜成果。浙石化获得成品油出口权后,将进一步缓解鱼山绿色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产能释放带来的流通压力,对推进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民营混合亚洲第一

2015年06月18日,浙石化在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由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桐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508亿元,它是一家以民营股份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石化炼化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制品炼制,化工产品及石油制品的生产等。

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是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大项目之一,企业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绿色石化基地,是亚洲最大的单体工业投资项目,目前总投资已达1730亿元。

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一期年加工原油2000万吨工程于2019年年底全面投产,预计2021年项目整体竣工投产。今年上半年,舟山市的石油化工业在浙石化的带动下实现产值368亿元,同比增长422.3%,其中浙石化产值贡献了334.6亿元,占90.9%。

先行先试 寻求突破

此前,我国成品油出口任务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以及中航油五大央企承担执行,其他企业均无资格参与成品油出口业务。

2017年04月1日挂牌的浙江自贸区,涵盖舟山离岛、舟山岛北部、舟山岛南部等三个片区,发展定位与核心任务是围绕国家能源保障安全,推进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成为中国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

为充分发挥浙江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成品油出口先行先试,浙江省商务厅、舟山市商务局等部门发挥“钉钉子”精神,在浙江省自贸办、浙江自贸区管委会的协同支持下,以“提升油品流通领域市场化配置能力”的创新思路,率先在全国开通石油内贸流通“商务直通车”,助推石油成品油无仓储批发贸易业务的开展和成品油零售经营审批事权下放至市级政府的落地,致力于把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改革向纵深推进。

自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落地以来,成品油出口成为重大课题。为寻求突破路径,舟山市商务局稳妥推进成品油出口体制改革,多次向浙江省商务厅、国家商务部建议“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适度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允许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现有符合条件的炼化一体化企业开展副产的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先行先试,酌情按年度安排出口数量。”主动参与了浙江自贸试验区赋权26条的前期谋划,将赋予浙石化成品油出口权写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并于3月26日获国务院批复。

疫情期间,全球原油市场出现历史性的颠覆,油价跌至谷底。面对突如其来的市场变化,省市相关部门毫不松懈,紧紧抓住原油市场的窗口期,克服赴京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困难,与国家商务部等部门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向上及时报告浙石化一期产能释放和市场流通情况,向下准确把脉浙石化原油流通各环节以及副产品成品油(汽煤柴)销售情况,为浙石化争取成品油出口赢得时间和机会。进入5月,随着国际油价有效反弹,出口市场上可接受价格得到一定修复,成品油出口的积极性得以复苏。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舟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全力争取,5月26日,国务院主要领导在相关报告上作出批示,随后商务部同意先行先试赋予浙石化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7月7日,国家商务部商贸函【2020】205号正式发布,批复同意赋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商务部还同意继续安排成品油出口配额。至此,浙石化成品油出口资质和配额争取终于尘埃落定。

多重利好影响深远

浙江自贸区相关专家认为,我国首次对出口实行非国营贸易管理,是主动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这项政策突破意义深远。其有利于我国重大石化项目顺利推进。今年底,浙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2000万吨/年也将投入试生产,浙石化年加工原油4000万吨的产能将集中释放,预测将有1480万吨成品油副产品投放市场。浙石化获得成品油出口权后,有望进一步开拓境外市场,平衡国内供应过剩的压力,走出去参与亚洲成品油市场竞争。

有利于实现我国低硫燃料油出口共赢。获得成品油出口权后,国家重点布局的石化企业可自营出口低硫船用燃料油,按照增值税13%计算,浙石化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约数亿元。这一政策的获得,也有利于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

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油品外贸市场。今年上半年,舟山市油品贸易出口额突破120亿元以上,同比增幅超过50%,成为全市外贸出口的第一大增量点,疫情之下,由于油品贸易的支撑,舟山市外贸进出口高增速一直领跑全省。其中,出口额292.1亿元,增长45.7%,占全省出口比重2.7%,拉动全省出口增长0.9个百分点。

有利于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131+X”工作扎实推进,而成品油出口一直是油气全产业链的瓶颈制约。浙石化获得成品油出口权,意味着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又一个重要环节被打通,补齐油气全产业链短板。商务部将在第三季度为浙石化安排一定数量汽煤柴出口配额,消纳其化工品生产中副产品的成品油,进一步支持绿色石化基地建设。

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目前浙石化已获2020年度2批次原油非国营进口配额2000万吨、2020年第一批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1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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