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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航区内河船舶营运检验“市内通检互认”工作启动

2020-12-02 16:31690全媒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冯吉勋中国水运网

12月1日上午,随着兴一航运009、浙安吉货2716等船舶来到湖州市环城水上执法中队码头进行年度检验,湖州航区内河船舶营运检验“市内通检互认”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为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高内河船舶营运检验的便利性,根据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内河船舶营运检验“市内通检互认”实施方案》的要求,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结合本辖区内河船舶检验工作的实际,专门成立了“通检互认”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积极推动“通检互认”工作落在实处。

根据细则要求,从2020年12月1日开始,每周二从不同的签证点抽取两名检验人员负责开展船舶“通检互认”工作,凡是登记落户的本港籍船舶均可申请年度检验。申请检验的船舶需在“通检互认”开展的前一日或当日将待检船舶行驶至指定地点,并于当日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向船检机构提出检验申请。现场检验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将对船检证书进行核查,对属于检验范围内的船舶,检验人员将根据《河船法定营运检验技术规程》开展检验,并当场完成检验合格船舶的发证流程。对检验不合格的船舶,检验人员将现场开具一式两份的《检验项目遗留表》,一份交船东保存,一份移交船舶档案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并告知该船舶在遗留项目整改完毕后到档案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重新申请检验。

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检互认”工作的推行,既符合了船舶流动性强的特点,方便船户根据自身实际来申请办理船舶检验,减轻了船舶专程回港检验的负担;又能以此做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船舶检验内部管理程序,维护法定检验的严肃性,保障船舶安全适航,提高船检工作效率,为新时期的船检工作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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