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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海塘因进排水结冤逾卅载 海事法官挨家挨户释法解纠纷

2021-01-05 15:05500通讯员 王舜毕中国水运网

近日,宁波海事法院调解一起涉及人数达30人,结冤长达三十多年的海域使用相邻权纠纷案,办理该案的吴静法官为此说哑了嗓子,累夸了身子,真情感化了双方当事人,终使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群体纠纷案划上圆满句子。

此冤源自上个世纪80年代,村民林某学、林某会、汤某坚等人的父辈各自在象山县高塘岛乡珠门村的一片荒地上开垦三块海塘,用于海产品养殖,这三块海塘呈“品”字型相互挨着,按照当时政府提出的“谁围垦,谁受益”原则分别取得使用权。林某学等16人海塘靠近上游山地侧,林某会、汤某坚等14人各自14块海塘则处于下游沿海侧,林某学海塘的进出海水和排水必然会流经林某会、汤某坚的海塘沟渠。随着时间的变化,上游海塘的海水进出水和山体排水渠道逐渐被下游人为堵塞。若海塘无法进出海水,则无法进行海产品养殖;若无排水渠道,则海塘可能被山水冲垮。因此,上游林某学等16人将下游包括林某会、汤某坚所属海塘在内的14人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请求各被告方排除妨害,确保滩涂养殖的排水和进水。

据悉,此案起初是在2019年11月6日诉至象山县人民法院,该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林某会排除对上游林某学等人使用的养殖塘进排水的妨碍,并将下游南侧沟渠恢复原状。其后,林某会等人不服象山法院的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争议纠纷应属海事法院受案范围,裁定撤销象山法院的民事判决,并将该案移送宁波海事法院处理。

该案先后经当地村委会、镇政府的多次调解,纠纷均未得到解决。经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都是同村村民,且人数众多,涉案海塘在三十多年的使用期间存在多次变动,利益错综复杂,简单判决后很可能面临无法执行或次生群体性事件,决定以调促和。法官多次赶赴现场查勘、走村串户了解村民意见,积极沟通各方当事人并不断调整解决方案,以寻找各方的利益诉求平衡点。

精诚所至,办案法官的良苦用心渐渐取得三十来位当事人的理解,大家最后都愿意各让一步。林某会同意将被堵塞的沟渠恢复到原状,16名原告因纠纷被荒凉的海塘也开始承包出去了。2020年12月30日,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各自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积冤30年的乡里乡亲终于握手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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